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孝人社函〔2015〕39号)精神,为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核验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在职专业技术人员(含享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)。
二、考核学时标准
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进修班、培训班、研修班学习,以及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、部门或单位组织有考核的专业集中培训等活动,其学习时间计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学时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专业科目培训时间应不少于8天或48学时。
三、报送程序及要求
(一)报送程序
1、个人填报
专业技术人员填写《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核表》(以下简称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,见附件),并按要求将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。
2、单位审核上报
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无误后,在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上加盖公章,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报学校人事处。
(二)报送要求
1、如实填写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,填写时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,填写必须认真、准确、工整、清晰、不得涂改。
2、专业技术人员报送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时,必须提供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,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右上角填写本人继续教育证书编号。
3、各单位要认真审核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中所列内容与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一致,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。报送的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按照继续教育证书编号顺序进行排序,分开整理并装袋。
(三)时间要求
2016年1月11日前将《继续教育考核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人事处。
四、其他相关要求
(一)对未完成规定学时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,不能申报晋升下年度专业技术职务;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予聘任。凡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考核验证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,一律不予补办。
(二)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,并作为晋升卫生系列职称的必备条件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,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。因此,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,密切相关行业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,并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。
(三)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核验证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,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核验证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附件: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考核表
人 事 处
2015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