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5月4日发布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校园小型维修设计、造价单位遴选项目》,现根据实际情况,对上述公告作如下变更:
一、原招标公告“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(2)第一标段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: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,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;”更正为:“(2)第一标段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: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,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丁级及以上,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”
二、原招标公告“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(2)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: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,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丁级及以上,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”更正为:“(2)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: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,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;”
湖北职院资产管理处
2018年5月11日